【Now新聞台】政府計劃修例增設公營龕位使用期限,若使用20年後無人續租,龕位將重新分配。食物及衞生局指,很多年代久遠的龕位已經甚少人拜祭,在土地緊張的情況下沒必要設永久龕位。
政府計劃修例,由下一輪編配新龕位開始,先人上位可放20年,其後每10年續租。若無人續租,食環署會移走骨灰,將龕位重新編配。
食物及衞生局指,上次春秋二祭曾派人實地觀察,發現40年前上灰的先人已甚少人拜祭,在土地供應緊張下沒必要再設永久龕位。
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事務委員會上,大部分黨派均支持修例,但民主黨反對。
謝凌潔貞表示,公營龕位續期要付費,初步建議標準龕位1400元,大型龕位1800元。她又指,日後私營骨灰龕亦沒永久的龕位,因為牌照規訂每十年續牌,龕場須在合約內向顧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