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涉嫌誹謗案,終審法院一致裁定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上訴得直,並頒令案件重審。
陳茂波夫婦被指在2011年發出五封電郵及一份文件,指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包庇子女作弊。陳茂波夫婦在原審時被裁定誹謗罪成,須賠償23萬,其後上訴得直,盧光漢於是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有重大缺失,包括錯誤引導「惡意」的定義,處理陳茂波夫婦有否「惡意」及是否能以「受約制特權」作為免責辯謢時亦出錯。
判詞又指原審法官亦沒有就上訴人需就案件肩負的舉證責任,對陪審團作出指引,認為上訴庭把陪審團裁決作廢決定是恰當。
但終審法院又指出,上訴庭決定不下令重審所依據的基礎亦有錯,因此裁定案件應就有否「惡意」這爭議點進行重審,上訴庭頒下的命令亦作廢。
案件2014年於高等法院首次審訊,至終審法院歷時近四年,現時案件下令案件重審,意味訴訟難於短時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