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下午召開的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會討論行政長官候選人梁振英十年前在西九比賽,被指漏報利益的事件。
民政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梁振英在2002年2月25日提交的利益申報文件,指就他所知沒有直屬家庭成員及僱員參與了比賽,又指自己並非任何公司的主席或主要股東。不過,委員會隨後發現有參賽公司與梁振英有關連,最後取消這間公司的參賽資格。
政府的文件會公開多份資料,包括梁振英的利益申報表格、解釋信及投票紀錄。政府表示,他們曾經就公開文件徵求梁振英同意,但沒收過對方明確或無條件的答允。不過,政府認為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無取得同意都可以公開。新界西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質疑,梁振英給人的印象是意圖隱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