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現在全球接近一百個國家和地區已經制定資訊自由法,但香港仍然是靠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公開資料守則》,這個守則自1995年訂立後便沒有再更新過。
去年五月,西貢十四鄉的牛群領袖「大公牛」在這裏被車撞傷,被漁護署帶走後不久便遭人道毀滅。
但是關注牛隻保育的何佩嫻引述目擊的村民說,當時見到「大公牛」的傷勢其實不算嚴重。
何佩嫻於是向漁護署索取「大公牛」的驗傷報告,想知道人道毀滅的原因,但被署方拒絕,她於是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漁護署回覆表示,他們只有獸醫的工作紀錄,包含一般人未能了解的專業術語,要重新編制有關資料才能轉化成公眾能正確解讀的報告,並引用《守則》2.9段(c)「資料披露會令部門妥善而有效率的運作受到傷害或損害」拒絕提供資料。
申訴專員公署裁定投訴成立,漁護署相關職員對《公開資料守則》的理解不足要加強培訓,但是漁護署仍拒絕提交工作報告,並指會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
今集經緯線,亦會看看沒有檔案法的香港歷史檔案如何殘缺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