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題目:取消補選參選人資格是否合法合理?
立法會補選,選舉主任總共取消了四名參選人資格,政府說是依法辦事。不過取消參選資格的標準、程序和是否屬於選舉主任的職權,就引來很多質疑。連串疑問可以怎樣釐清?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說,選舉主任對香港眾志周庭參選資格有疑問時,沒有讓她解釋就取消其資格,他認為標準不清晰,過程亦不夠透明。他指,選舉主任仍摸索如何執行人大釋法,他建議確立機制,列明與人大釋法相符的參選標準,並交由法院處理參選人資格。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指,以往選舉主任只會按法例核實參選人是否符合參選條件,不會對參選人的政治立場有意見。他指,現時選舉主任掌握一個人的參選權以及其他市民的選舉權,行政長官及選管會主席等人都說參選資格由選舉主任一人決定,他形容情況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