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判入獄6至8個月,三人就刑期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三人獲准繼續保釋,他們有信心會有正面裁決。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抵達終審法院應訊,多個政黨到場聲援。
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陳詞指,上訴庭在處理刑期覆核時不應推翻原審時的事實裁決,即使控方提交新文件,上訴庭考慮時亦應有限制。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不認同,他指假如上訴庭認為原審時的文件不足以作出裁決,法庭可以參考新的文件,被告在案中角色及當時的行為都是判刑時必須考慮的因素。
羅冠聰的代表律師指,上訴庭由社會服務令及緩刑改判即時監禁是「跳了一大步」,擔心會引起寒蟬效應,令市民不敢參與遊行集會。但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國禎認為,即使如此亦無問題,法庭判刑目的是令其他人不要仿效。
周永康一方則指,本案的暴力程度低,法庭應該考慮「公民抗命」的動機。馬道立指,公民抗命是重要,但亦不能過火。
律政司由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代表陳詞,他認為上訴庭有權考慮所有證供才作裁決。梁卓然指,雖然法例有列明21歲以下的犯人除非無其他適當的方法,否則不得判處監禁,但這只是指引性,過往亦有案例是直接判囚。
馬道立認為應該盡量不判處青少年犯監禁,又指以往同類型案件多判社會服務令,問他能否指出原審法官這個判刑是犯原則性錯誤,超越恰當的判刑範疇?梁卓然回應,即時監禁雖然少見,但並非無可能,假如法官不接納他的說法,可以考慮即時釋放三人。
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三人獲准繼續保釋,等候宣判。三人都表示有信心會有正面裁決。
雙學三子在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原審時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申請刑期覆核,去年被上訴庭改為判囚6至8個月,三人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