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百佳超級巿場在未獲消費者同意下,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屯門裁判法院判罰款3000元。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前年1月接獲投訴,指百佳超級巿場在未獲投訴人同意下,發送直接促銷電郵到其電郵地址。
百佳指,其系統更新時出現人為錯誤,屬單一事件。百佳被裁定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判罰款3000元。
公署指今次案件是條例自2013年4月修訂加強規管直銷活動以來,首宗因未獲當時人同意將個人資料用於直銷而被定罪案件。公署強調現行法例並沒禁止直銷活動,但必須依從私穩條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