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多名列席常委會的人士都引用基本法有關批租土地和經濟發展條文,作為一地兩檢的法理依據。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認為條文空泛,未能支持在本港執行內地法,批評是把法律當作政治工具。
在北京列席人大常委會的基本法委員會代表都認為,基本法118或119條有關發展經濟協調政策條文,作為一地兩檢安排的根據。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反駁條文空泛,未能支持在西九龍站執行內地法律。
多名人大代表都表示,一地兩檢是新事物,基本法即使未有涵蓋,安排一經常委會拍板,合法性就毋庸置疑。
有人大代表亦力撐在在西九龍站執行內地法律,沒有違反基本法18條。
陳文敏批評目前人大常委會的做法比修改基本法更差,削弱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