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紐約被捕,他被指涉嫌代表一間中國的能源企業過去多年賄賂非洲官員,涉款近300萬美元,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囚20年。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現任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何志平,被指過去多年聯同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代表一間中國的能源企業向多名非洲官員行賄,部分交易更在聯合國大廳內進行。
根據美國司法部文件,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由一間中國的能源公司資助,基金會以非政府組織身分,在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內,由何志平出面與多國就能源政策做游說工作。
案情指在2014年10月,何志平背後的能源公司希望將業務發展至非洲國家乍得,並希望與已在乍得發展的中國國營石油公司合作,適逢該國營公司因違反環保法例被當地政府罰款12億美元,能源公司派出何志平透過加迪奧「鋪路」,用「捐款」名義,以200萬美元賄賂乍得總統伊德里斯,協助國營公司處理罰款,並取得當地石油開採權。事後何志平透過紐約的銀行給予加迪奧40萬美元酬勞。
另外,在2014年,何志平在加迪奧幫助下,認識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現任烏干達外長庫泰薩,二人當時達成「戰略合作」,庫泰薩承諾回到烏干達後協助相關的中國能源公司發展能源業務,並在當地購買銀行。何志平同樣以「捐款」名義,透過紐約銀行戶口,將50萬美元賄款匯入庫泰薩的戶口,他亦曾向烏干達總統約韋里送禮及承諾未來提供利益,包括分享一間合資公司的利潤。
何志平涉嫌違反美國的海外反貪污行為法及洗錢罪,上周六於美國紐約被捕,並在星期一提堂,同時被捕的還有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他們不准保釋,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20年。
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發表聲明,指高度關注事件,基金會一直嚴格遵守各國關於非政府非營利組織的法律法規,不存在涉及商業利益行為,也沒有授權何志平及其他人開展這類商業行為。
聲明又指,何志平的律師已向美國司法部提出反駁意見,並根據國際法和當地法規,維護何志平的正當法律權益。
基金會又要求美國相關部門在調查期間,嚴格依照國際法的相關法律,保障何志平的正當合法權利,基金會將繼續了解事件。
68歲的何志平2002年任民政事務局局長,2007年卸任後一直擔任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的常務副主席及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