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近日出任兩間名稱與一帶一路及大灣區有關的公司董事,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梁振英有嚴重角色衝突。梁振英辦公室回覆指,兩間公司屬非牟利,梁振英不會受薪及領取分紅,而在兩個組織的身分和活動將按政府規定進行。
卸任兩個月,梁振英近日再有新工作安排。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梁振英上月31日出任「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公司今年7月成立,屬無股本擔保有限公司。
另一間擔保公司,「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亦在同月成立,公司董事同樣是梁振英。
兩間公司的註冊地址都是公司另一名董事薛建平的律師樓,梁振英過去曾透過這間律師樓向傳媒發律師信,職員稱薛建平並不在內。
根據前特首離職後工作規限,特首離職後三年須接受工作規管,首年不得在任何商業或專業機構出任董事,除非是慈善、非牟利機構或非商業性質的地區組織委任。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梁振英加入私人公司涉及嚴重利益衝突。他計劃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前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要求交代事前是否知道梁振英出任公司董事的安排。
梁振英辦公室回覆查詢,兩間公司屬非牟利組織,梁振英不受薪,亦不分紅,強調梁振英在兩個組織的身分和活動將按政府規定進行。
至於梁振英出任董事是否需要經過相關委員會審批,梁振英辦公室並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