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題目:立法會應如何處理喪失資格議員薪津
有觀眾不明白四名被取消資格議員要被追討薪津,認為他們有履行議員職務,追討薪津是不近人情。有觀眾指四人沒有按照規定宣誓,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有必要追回薪津。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指,法庭判定四人於去年宣誓當天起喪失議員資格,因此追討薪津是合法合理。他指四人雖然有履行議員職務,但薪津是公帑,涉及公眾利益,立法會須向市民交代,追回薪津。
對於有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對議員薪津事件負責,梁志祥認為梁君彥對申請禁制令禁止四人繼續進行公職與否有自身考慮,但社會焦點應放在四人喪失資格身上這事實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