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九七回歸後,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特區政府可以向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發出特區護照,至今已簽發超過一千萬本,特區護照持有人享有香港居留權。
殖民地時代的入境條例與基本法第24條,對香港居留權的規定有所差異。回歸後一星期內,約400個持單程證人士聲稱擁有香港居留權,特區政府隨即向臨時立法會提出入境條例修訂條例。
同日,「吳嘉玲案」的代表入稟高等法院指有關修訂違憲,99年終審法院判政府敗訴,裁定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於內地所生的子女,不論有否單程證、婚生或非婚生,出生時父或母是否已成為香港居民均有居港權。
當時特區政府擔心因而會有168萬內地子女湧來香港,提請人大釋法。釋法結果界定內地新移民在港居住滿七年前所生的內地子女並無居港權。
2001年的「談雅然案」裁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領養的子女。
同年,法庭根據基本法第24條裁定「莊豐源案」中父母並沒有香港居留權,但在香港出生的事主莊豐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莊豐源案」的裁決,加上中國近十年嚴格執行一孩政策,以及推行香港自由行,導致大批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引發港人不滿。雖然07年起特區政府實施有關增加住院費及限制孕婦入境方法,但社會反對聲音不絕。
回歸廿載,中港矛盾升溫,經濟前景及政治環境令港人擔憂。
有移民顧問指,自1980年代移民潮後,近五年香港人移居海外的數字再現攀升勢頭。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的續領人數亦大幅上升。2012至16年期間,五年簽發數量累計增加2.4倍,截至去年年底共簽發超過15萬2千本有效BNO。
雖然BNO護照持有人不享有英國居留權,並不具歐洲公民資格,但不少港人除了擁有特區護照外,仍然手持這本棗紅色簿仔「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