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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男子爆竊罪判囚26個月

61歲男子爆竊罪判囚26個月

一名61歲男子,去年4月由外牆爬入屯門山景邨一個單位爆竊,被判監禁2年2個月。

被告黃樂之被控一項盜竊罪,因為健康問題缺度聆訊。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患有末期腎衰竭,正在瑪麗醫院留醫,情況嚴重。

他在05年開始犯事,共有9次案底。法官認為,身體健康並不是減刑理據,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判入獄2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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