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8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署提出彈劾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議案,指梁振英涉嫌違法或瀆職,包括與民建聯周浩鼎不恰當介入立法會的UGL專責委員會調查、企圖影響調查方向和內容等。民建聯表明不支持彈劾議案,批評是政治狙擊。
28名民主派議員正式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彈劾梁振英的議案。
議案的措辭是鑒於立法會全體議員,有不少於四分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梁振英有嚴重違法及瀆職行為。立法會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九款,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有關行為,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議案附表列出梁振英涉嫌違法及瀆職行為,包括作為被調查對象與委員周浩鼎合謀,作出不恰當的介入,試圖影響專責委員會的調查方向、內容及結果,有關行為違反他根據憲法作出的宣誓。梁振英同時藐視立法會,罔顧基本法第47條、第60條及第64條,作為行政長官的責任。
彈劾議案預計最快在下月七日立法會大會討論。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批評是政治狙擊。
根據基本法第73條,若有足夠證據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全體立法會的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便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政府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