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審計署調查發現,政府對慈善機構監管不力。有慈善機構把政府以優惠價批出的地皮,經營酒店和食肆,部分長達二十多年。審計署又發現,籌款機構活動開支佔收入高達三成,建議政府訂立開支上限。
部分慈善機構獲政府免地價或以優惠價批地,用作福利用途,包括興建宿舍。但審計署發現,有11幅地經營酒店或服務式住宅,大部分沒有提交帳目。
其中一幅地是政府以1000元象徵式地價,批出給一間慈善機構,興建非牟利宿舍、幼稚園等。地契列明不得分派利潤,利潤只能用於機構慈善服務。
地政總署直至2013年,即有關建築物獲佔用許可證的22年後,才向機構索取帳目。發現單在2013至2015年,酒店賺取7000萬元,並全數轉撥予機構。
近年兩次去信地政總署,聲明盈利用於慈善服務。但審計署認為除此以外,沒有足夠資料顯示,酒店營運25年來的收入,均用於慈善用途。
另一幅地同樣被慈善機構經營賓館,營運超過20年後,社署發現並要求終止營運。機構聲稱會按地契條款,改為非牟利宿舍。但審計署去年底發現,機構廣告單張把宿舍宣傳為服務式住宅,租給非本地客人。
除了酒店,還有其他商業用途。例如一個制服團體於1989年獲政府批地興建新總部,署方發現其經營西餐廳和酒廊,對外開放。有旅行社單張宣傳,西餐廳為旅行團提供自助餐,自助餐券更在商業網站上出售。
免稅慈善機構在過去十年間,大增一倍達8923間。單是2014/15年度,經社署和民政署批准的慈善籌款共籌得2.82億元,但獲准扣稅的捐款高達118.4億元。
除賣旗外,其餘一般籌款活動都沒有開支上限。審計署發現,在2012-16年期間,籌款活動的開支佔整體收入22%至30%,部分沒按規定交審計報告。而被暫停籌款的機構,仍然透過網站籌款。
審計署批評稅務局,拖延覆查慈善機構的免稅狀況。有慈善機構違規向董事支付共1300萬薪酬,雖然被稅務局叫停,但其免稅地位不受影響。
有機構自確認為免稅慈善機構後,12年都從未開始運作,署方認為可能引致延遲評稅,有必要檢討《稅務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