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立法,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和供應酒類,但不打算就售賣或供應酒類引入發牌制度,亦不會規定商戶必須查核購買人身分。有立法會議員擔心,執行會有困難。
現時法例只禁止未成年人士在領有酒牌的處所內飲酒,未有禁止處所向他們售賣酒類。政府建議修訂《應課稅品條例》,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或供應酒精。
在零售層面,若店員有合理懷疑,可要求購買人提供年齡證明。若對方未能證明已年滿十八歲,則不能進行交易。
但為免商戶負擔過重,不會規定商戶必須查核購買人身分,亦不打算就售賣或供應酒類引入發牌制度。
至於以網購等遙距方式售賣酒類,政府建議採用選項方格,供購買人剔選確認已年滿18歲。
政府同時建議禁止售賣機出售酒類,以確保未成年人士不能接觸酒類。
有立法會議員贊成立法規管,但擔心執行上有困難。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未有交代具體罰則,只是稱罰則需具足夠阻嚇力,同時又不會過於嚴苛。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下周二將討論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