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梁振英再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指該報日前兩篇報道內容失實,要求《蘋果日報》不能再刊登關於梁振英貪污的指控,以及刊登撤回報道的聲明。
《蘋果日報》指,收到梁振英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發出的律師信,指該報在19日及20日刊登的兩篇報道是失實報道,相關報道指梁振英在UGL事件,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梁振英要求《蘋果日報》不能再刊登相關的梁振英貪污指控,以及無條件刊登撤回相關指控的報道聲明,而這篇報道的內容要經梁振英審批。
梁振英早前已發表聲明指,有關報道內容失實,嚴重影響他本人聲譽。他澄清他與UGL簽訂離職協議時,並非戴德梁行的董事,而戴德梁行管理層也知悉事件,他本人未曾出任UGL董事,也從沒有參與香港鐵路和UGL之間的商業決定,有關申報問題也已經作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