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觀眾認為,現有法例已有一定的阻嚇作用,只是執法的力度不足。若有公民教育,根本毋須將纏擾行為刑事化。
工黨副主席何秀蘭認為,很多人不懂處理自己的情緒,即使他們因纏擾他人而入獄,若不輔導他們,出獄後他們都會繼續纏擾他人,因此處理纏擾行為要由根本入手,有關方面應提供輔導服務。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現時針對纏擾行為的法例已足夠,只是執法力度不足。他指出,現時諮詢纏擾行為刑事化中,給予傳媒免責條款,若是合理行為便可在法庭上辯護,但要讓法庭和警察判別記者所做的是否合理行為,記者必須全盤說出自己的採訪計劃和目的,這樣會影響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