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教育局,批准幼稚園收取超出上限報名費的程序欠謹慎和粗疏,有容許從中謀利的情況。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指,截至今年10月,全港有36間幼稚園獲教育局批准,收取超過40元上限的報名費,由50至3700元不等,當中17間超過1000元。在36間當中,國際學校佔30間本地學校有6間。根據現行規定幼稚園只可以收回處理報名的成本,不可以從中謀利。
申訴專員公署指,教育局在審批過程中欠缺具體准則,無要求幼稚園提供詳細開支的資料。
部分幼稚園報稱,用高薪酬聘請專家來為學生面試,或者以額外薪酬來支付本來已經受薪的校長和老師去處理報名,已可以獲得教育局批准。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教育局有負家長和學生期望,要求盡快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