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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在任期間將檢察院大部分工程及服務高價判給親友開設的空殼公司,又於辦公室設置卡拉ok房、桑拿房等娛樂設施,被控逾1500項罪名,涉款超過七千多萬澳門元。
何超明被指在2004至14年任職檢察長期間,涉嫌與主管人員串通私營公司主事人,長期將檢察院大部分工程及服務以高價判給指定公司。
案件早上在澳門終審法院審理,他被控清洗黑錢 、發起或創立犯罪集團、公務上侵佔使用、濫用職權等涉及1970項罪名,其中800多項合併後,何超明最終面對1536項控罪。
法官在庭上讀出控罪內容,指何超明的犯罪行為可分為九大部分,騙取金額為7619萬多澳門元,指何超明與兄長和親戚等開設空殼公司,專門承接檢察院辦公室的合同,以比市價高8%至50%的金額投標,再將中標合約判給其他公司,令辦公室誤以為空殼公司有能力提供服務。
在06至14年間,何超明批出120次與清潔滅蟲有關的合約,獲利1460萬,佔批出金額的一半。
同期何超明以休息室為名,租用一大廈的辦公室,租金一直由檢察院支付,涉及745萬,但真正用途不為人知,最終在2015年時被揭發辦公室內設有卡拉ok房、桌球枱、桑拿房和擺放私人珍藏。
何超明在澳門回歸前,出任反貪公署副高級專員,回歸後出任檢察院檢察長,至2014年底離任,今年年初被捕,至於同案另外九名被告則安排,於明年二月在初級法院提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