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無綫電視在節目內容中加插廣告材料,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違規,罰款20萬元。無綫電視不同意裁決,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23名公眾人士向通訊局投訴,無綫電視在今年4月播出電視節目期間,把廣告和節目材料混合,多次宣傳收費電視服務「myTV SUPER」。
通訊局調查後,裁定投訴成立,認為無綫在播放節目時,顯眼地獨立展示收費電視服務的名稱,又特別提及服務推出日期等,具有宣傳效果,違反電視節目守則。
通訊局認為無綫電視多次違反相關業務守則中,有關贊助及間接宣傳的條文,決定向無綫罰款20萬元。
無綫電視回應指,裁決是不合理及錯誤,又指通訊局的有關守則並無一致和確定的詮釋,令機構無所適從,難以遵守,會尋求法律意見,考慮提出司法覆裁挑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