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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市民在前年佔領行動期間途經旺角時,遭警員拉出馬路及壓在地上受傷。他向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索償,獲律政司代表提出和解,賠償近19萬元,成為首宗佔領期間市民成功向警方索償的個案。
事主梁偉文展示法庭批准和解的命令、律政司的文件以及支票,他獲賠償十八萬九千元。
梁偉文前年11月佔領期間,在旺角彌敦道突然被拉出馬路,並隨即壓在地上,事前沒有口頭警告及警誡。梁偉文眼睛出血及左手手腕骨折。
梁偉文事後被警方起訴襲警,去年初獲律政司撤控。他之後針對警員不恰當使用武力,向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訴訟。
梁偉文表示,代表警方的律政司曾經提出和解,但要求他簽署保密協議。到最近再一次提出和解,而且沒有保密條件,他才接受。
代表律師要求追究及檢控涉事警員。
梁偉文表示,會再到警察投訴課投訴。
警方指案件未完結,不予評論。
而律政司則表示,考慮過案情及警方提供的資料,評估後認為庭外和解是最合適的處理方式。由於雙方仍在商討訟費,因此律政司不宜作進一步評論。
至於目前仍有多少涉及佔領期間向警方索償個案,律政司沒有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