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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有傳廉政公署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UGL事件,向特首辦及行政會議索取資料,一年仍未得到回覆。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收到消息指廉署有內部守則,調查特首時不會使用防賄條例中的強制權力,廉署否認。
涂謹申指《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關於賄賂的條文,適用於行政長官,廉署理應可以根據強制權力,要求包括特首在內,接受調查人士提供資料,否則可以搜查辦公室或住所。
廉署回覆查詢時表示,沒有任何內部規定在處理涉及行政長官的貪污投訴時,不會運用防賄條例賦予的強制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