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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警員在警察總部非禮一名內地女疑犯,非禮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監16個月。裁判官嚴厲批評被告濫用職權,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
27歲被告鄺浩雲早上由囚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刑。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一月,於警察總部的女廁內以搜身為名,多次觸摸一名內地女疑犯的胸部。
裁判官李紹豪嚴厲批評被告濫用公職賦予的權力,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必須負上刑事責任。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指出,被告在13年底被確診患有強直性脊椎炎,工作壓力大時會嚴重背痛。他在求情時表示,被告年紀輕,定罪已經摧毀他的事業,希望裁判官可以輕判。
裁判官斥責被告至今仍沒有悔意,連向受害人道歉也沒有;又指被告對女性的性態度扭曲,是有預謀侵犯女事主;又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出,被告重犯機會高,因此駁回對方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但考慮到被告過往沒有定罪紀錄,在警隊亦曾多次獲上司嘉許。如今工作和福利等一切化為烏有,故將兩項控罪各減刑一個月。
被告一項非禮和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需要即時監禁16個月。
裁判官指出,被告的失當行為嚴重,令警隊蒙羞,故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亦看不到有特別的理由可以考慮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