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沙田翠湖花園和濱景花園工程圍標案,維修公司前東主丘瑞田承認其中四項控罪,涉及超過4400萬元賄款,案件押後至12月判刑。
被告丘瑞田到區域法院應訊,原本否認全部五項控罪的他,在庭上改口承認其中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案情指,他在2010至14年2月期間,串謀顧問公司黃潘建築董事黃志光、顧問公司譚天瑞建築股東鍾偉強及分判商香島建築董事楊永燊,賄賂翠湖花園新昌管理公司的物業經理許鈞碧、董事總經理樊卓雄及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分別提供工程費百分之一、六和十,即260萬、1500萬及2600萬元賄款,換取價值2.6億元工程合約及88萬元顧問合約。涉事的三間工程公司則負責安排影子公司參與投標。被告同時承認在2005至07年間,串謀顧問公司及工程公司等人向沙田濱景花園法團維修專責小組成員何志光提供60萬賄款。
辯方大律師查錫我指,被告要為菲律賓出生的兒子辦理居港權,為被告申請保釋及押後兩個月判刑,以準備全面的求情理由;但控方反對,認為被告有機會棄保潛逃。
法官指被告罪行嚴重,很可能面臨監禁,但他主動認罪,反映沒有半點逃避罪責的意圖,批准被告保釋。
至於原本餘下一項控罪,指他以9.6萬元串謀賄賂土瓜灣華麗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控方申請將控罪存檔,不再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