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開審,控方陳詞時透露,被告在案發前一個月已開始跟蹤劉進圖,並各收十萬元報酬犯案。
遇襲案正式開審,劉進圖在警員保護下到法院作供。法院選出4男3女陪審團,控方開案陳詞透露,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去年一月底開始監視劉進圖,知道他習慣在西灣河太康街東堤餐廳吃早餐,他們在二月偷走一個電單車車牌和一輛電單車,原打算2月25日下手,但劉進圖當天沒有到西灣河,他們在附近兜圈尋找合適地方襲擊劉進圖。
兩名被告在26日早上到劉進圖九龍塘住所等他,然後乘偷來的電單車,跟隨劉進圖到西灣河,待他泊車後,第二被告黃志華從後共斬劉進圖六刀,包括左膊上方及左右腳各兩刀。
控方指,兩名被告不認識劉進圖,第一被告葉劍華收到指示犯案,再叫第二被告黃志華加入,兩名被告各收10萬元報酬。
劉進圖作供時表示,案發當日上午約九時半,他從九龍塘喇沙利道住所駕車到太康街吃早餐,下車時看到車廂有垃圾,準備彎腰拾起垃圾時,感到背部被硬物撞擊,兩腳突然發麻,抬頭想知道發生甚麼事,看到自己車前有一輛電單車,有一名戴頭盔人士坐在車上,另一名戴頭盔人士跳上後座,然後電單車迅速離去。他發現身體滴血到手上,感到雙腳無力,知道自己受傷,於是打電話報警,由於擔心失血過多,所以躺在地上。
劉進圖會在星期四繼續作供,聆訊預計進行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