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四名社運人士去年6月在中聯辦外焚燒道具白皮書被控阻差辦公,案件押後至8月底進行審前覆核。主任裁判官在庭上指,控方一年後才提出檢控可能會引起質疑。
陳偉業、黃浩銘、羅冠聰和黃之鋒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人民力量和社民連成員在法庭外聲援被捕人士,又在法院門外焚燒白皮書,批評當局政治檢控。
案發在去年6月11日,四名被告在中聯辦外抗議,被控一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陳偉業和黃浩銘在無律師代表下應訊,四名被告都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在庭上問控方案件是否跟佔領運動有關,又指在一年後才提出檢控可能引起質疑,控方解釋是因為需時搜證和分析。
控辯雙方同意將案件押後至8月28日進行審前覆核,四人均獲准以500元保釋,他們指會考慮是否申請撤銷檢控。
約20個聲援他們的人之後手持黃傘,到灣仔警察總部外抗議,批評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上任後對多人提出政治檢控,他們向盧偉聰和朱經緯的紙板人像擲雞蛋和蕃茄,不滿警方包庇同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