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大角咀謀殺及肢解案續審,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兩名被告有計劃地謀殺受害人,肢解及棄置殘肢是希望警方無法調查。
兩名被告由囚車載往法院應訊,審訊由控方作開案陳辭。控方指出,首被告周凱亮曾與兩名死者即他的父母,被閉路電視拍攝到在去年3月1日,即案發當日曾到過兇案現場
閉路電視是在早上11時40分拍攝到他們一起進去。大約20分鐘後,周凱亮單獨離開,但看不見兩名死者離開。控方相信,兩名死者是在這段期間遇害,屍體仍在事發單位。
半小時後,周凱亮到瑪麗醫院求診,自稱跌倒,當時他左手及大腿有刀傷,但控方相信他的刀傷是襲擊父母時造成。下午5時,周凱亮到了一間時裝店購買新牛仔褲,店員發現他穿上醫院的褲,鞋上亦有血迹,半小時後他再到一間診所診治右手的傷口。
3月7 日,周凱亮向兄長訛稱父母到內地後失蹤並報案。尋人期間,他曾向友人透露自己殺了父母。
3月14日,周凱亮再到警署錄取口供,期間以短訊向朋友指出,自己牽涉一宗謀殺案,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警方一天後到周凱亮住所拘捕他。在警誡下,周凱亮表示自己和第二被告謝臻麒殺死受害人。周凱亮解釋這樣做是自己與父母的關係差,而第二被告謝臻麒建議他殺人。但第二被告謝臻麒在警方警誡下,否認自己有殺人,只表示有協助處理死者的殘肢。
控方又披露了警方找到的證物,包括在兇案現場搜出由膠袋或膠箱盛載的人體殘肢,兩個膠紙密封的冰箱分別有兩個頭部是死者的。部分殘肢曾以鹽、被放置冰箱內、微波爐加熱等處理。驗屍報告認為難以確定死亡時間及死因,但相信死者遇害前有反抗。
證物中又有大量單據,顯示早在案件發生前兩個月,被告已購買了不同的刀、漂白水、膠手套、大量膠袋及雪櫃等。控方形容兩人犯案是準備充足早有預謀,花了半年時間籌劃。二人犯案時精神沒有異常,清楚知道自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