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結束的第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規範領導幹部的生活保障,當中探索官邸制較受觸目,有分析認為,國家為高官配置官邸,有助減少以權謀私的可能。
廣東番禺市城管高官蔡彬,被揭發名下擁有廿二間屋。陝西神木縣農村銀行副行長龔愛愛,單在北京的名下物業就有41間。
雖然法院後來認定,他們的物業絕大部分與貪污無關,但面對樓價居高不下,官員私下擁有多套物業,又拒絕申報,導致民怨沸騰。
日前結束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禁止領導幹部超標佔用多間辦公室及住宅,並探索為他們配備官邸,規範工作生活保障標準,有專家認為實行官邸制,有助減少官員以權謀私。
官方無交代官邸制的詳情,內地傳媒報道,由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江玉凱領導的小組,七月曾經向中央撰寫報告,建議官邸制應該先向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等國家領導人,以及省、市的主要官員實行。
官邸應該效法美國白宮、英國唐寧街十號首相府等模式,一律由國家按嚴格標準統一興建、購買或租賃,入住的官員不需要支付租金,但離職後需要遷出。
報告又建議中央,盡快清點現有官員持有的物業狀況,一旦有人違反規定,佔用過多房屋,就需要在限期交回,並且建立官員申報制度,向公眾交代物業資料,加強監督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