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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在內地拐賣17名兒童的主犯余華英被執行死刑。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行刑前安排余華英與近親屬見面。
余華英由1993年至2003年期間,在貴州、重慶、雲南等地拐賣17名兒童,謀取非法利益,法院去年10月一審裁定她拐賣兒童罪成,判處死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提出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核准余華英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