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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上月在湖南常德一間小學外,駕車衝撞人群的犯人被判死緩。
案發在上月中,被告黃文早上駕車撞向常德一間小學外的人群,之後下車持械傷人,造成30人受傷,包括18名小學生。
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頒布一審判詞中指,被告因投資虧損、家庭糾紛等原因,為發泄個人情緒,在上學高峰時段針對無辜小學生犯案,犯罪動機卑劣、情節極其惡劣,除了造成多人受傷,亦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黃文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