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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法院裁定,富商馬斯克向選民派錢並沒違法。馬斯克的代表律師就指,獲派錢的選民並非如馬斯克聲稱般隨機抽出,而是經過挑選的「代言人」。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費城法院周一開庭,審理有關富商馬斯克每日向一名選民派錢所引發的民事訴訟,馬斯克本人沒有出席聆訊,僅派代表律師出席。
馬斯克本身聲稱,任何美國選民只要簽署他名下「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一份支持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和擁搶權的請願書,都有機會獲得他每日派發的100萬美元獎金。
不過,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供稱,「得獎者」並非隨機抽出,而是事先經委員會審核其社交媒體帳戶以及親身面試,確認他們價值觀與委員會一致而挑選出來的「代言人」,而100萬美元就是代言人在委員會影片的出鏡「酬勞」。
代表律師又反指當局入稟起訴,是企圖阻止美國公民表達支持言論自由和擁搶權,是限制公民權利的行為。
入稟的檢察官克拉斯納則指,馬斯克的行為是把政治宣傳偽裝成抽獎,而如果辯方說法屬實,馬斯克並非隨機派錢,那麼這就不單是非法抽獎,更是詐騙行為。
法官最終裁定馬斯克的行為並沒違法,意味他可按計劃在大選結束前的這兩天,再向兩名「代言人」派錢。
法官未有即時頒布判詞,克拉斯納表明會考慮對馬斯克提出刑事起訴。根據聯邦法例,利用金錢誘使他人登記投票,可被罰款1萬美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