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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中國公安部「獵狐行動」於泰國執法部門協助下引渡一名涉嫌,組織和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特大經濟犯罪嫌疑人回中國,是中泰引渡條約生效後,中國從泰國引渡的首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中國公安部公布,在國內有關部門、中國駐泰國使館和泰國執法部門大力協助下,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周二將涉嫌組織和領導傳銷活動罪,姓張的特大經濟犯罪嫌疑人從泰國成功引渡回國,是1999年中泰引渡條約生效後,中國從泰國引渡的首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案情指,自2012年以來,以嫌疑人為首,自稱來自馬來西亞吉隆坡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外操縱組織搭建遊戲理財創富平台和網絡傳銷平台,通過發行虛擬數字貨幣要求參加者繳納700元至24.5萬元人民幣不等獲得平台會員資格,以發展會員數量、投入資金數量為計酬方式或高額返利依據,事實為網絡傳銷違法犯罪,集團會員達1000餘萬人次,涉案資金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
2020年11月,重慶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姓張嫌疑人在全國30個省區市,包括北京和上海等地拘捕近50人,隨後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報,到2022年,嫌疑人在泰國被捕,今年泰國法院裁定將他引渡到中國。
「獵狐行動」辦公室表示,成功引渡顯示中國政府維護公民權益,捍衛法律尊嚴的堅定決心和意志是中泰執法司法合作重大成果,對鞏固深化中泰兩國執法司法合作具有里程碑式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