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和羅姆尼之爭,美國傳媒形容是近年總統選舉最激烈的一次。但看選舉人票,奧巴馬贏超過一百票,似乎是壓倒勝利。
一定要再看普選票及全國得票率,才能發現,兩人得票是非常接近。
美國總統選舉是用選舉人團的間接選舉制度,選民去投票,選的實際上是支持不同總統候選人的選舉人。
538張選舉人票,是參議員100名,眾議員435名,再加華盛頓特區代表3名的總數。
參議員每個州有兩名,眾議員則是按州的人口多寡而定。選舉人制度,被認為能夠尊重每個州的權利,已奉行二百多年。
不過,由於絕大部分州,都是實行「贏者通吃」的原則,即是即使普選票只是贏少少,都可全取那個州的選舉人票。
所以就有可能出現,候選人在全國得票率較高,卻輸了選舉人票,最終落敗的情況。
大家印象最深的,相信是二千年,喬治布殊鬥戈爾那屆。當年喬治布殊就是贏在選舉人票,但普選票不及戈爾。
今年選前,亦有學者預測,奧巴馬可能會輸普選票,贏選舉人票。民意調查指,五成六選民認為,在這情況下,勝利應該屬於贏普選票的候選人。
批評選舉人制度不公平,呼籲廢除的呼聲,在美國其實無停過。有學者統計,多年來,國會共有七百多項法案,要求取消選舉人制度,但全部不成功。因為美國民眾始終認為,選舉人制度優點較多。能夠保護小州利益,杜絕人口多的大州聯合起來,操縱選情,確保各州在聯邦層次上權利平等。亦可避免花費大量時間點算每個村鎮的選票,減少拖延時間可能帶來的政治糾紛。
不過,美國大部分州都有明顯政黨傾向,選舉勝負關鍵往往落在幾個爭持激烈的所謂搖擺州分上,各候選人只會集中在這幾個州拉票,忽略其他地方的選民。
今年就有調查指,幾個搖擺州分居民,只佔全國人口百分之廿二,即是指,近八成國民被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