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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將動物困在動物園是否違反自然、侵犯動物權益向來有爭議,美國紐約州法院近日否決了動物權益組織要求釋放一隻亞洲象的申請。
美國《紐約時報》報道,紐約州上訴法院以五比二裁定,一隻住在紐約布朗克斯動物園的亞洲象,在法律定義上並非人類,人身保護令不適用於牠身上,否決了入稟的動物權益組織要求釋放大象的申請。
事件主角「快樂」是一隻51歲的亞洲象,有動物權益組織數年前入稟,指「快樂」的居住園區面積只有4000平方米,又與其他大象分開,等同囚禁,要求頒令釋放牠。
這個組織指「快樂」擁有不少人類的認知能力,應將牠視為人類,頒發人身保護令和釋放牠,但之前法院都裁定組織敗訴。
紐約州上訴法院周二亦以五比二否決組織的上訴,法院指「快樂」在法律定義上並非人類,因此人身保護令並不適用,又指這個先例一開會引發排山倒海的訴訟,要求釋放寵物。
但有不同意判決的法官指出,「快樂」被囚禁在不自然的環境,對牠的狀況表示擔憂,敗訴的動物權益組織則說會繼續尋求「快樂」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