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開來毒殺英國商人海伍德一案,正等候法庭宣判。谷開來的辯護律師在庭上,提出了三個足以令谷開來不用被判死刑的理由,但不少法律專家質疑,這些理據不充分。
谷開來是被控故意殺人罪,這項罪名,可被判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就判刑三至十年。
而谷開來的辯護律師提出的,三大求情理由,足以令她不用死。
其中,指被害人有一定責任,根據內地有關謀殺罪的量刑規定,被害人本身有重大過錯,被告可獲大幅減刑。
起訴書指,谷開來與兒子薄瓜瓜和英國商人海伍德,因為經濟利益發生矛盾,谷開來認定海伍德威脅兒子的人身安全,所以先下手為強。
但有律師指,這個只是谷開來的個人想法,質疑是否足以構成海伍德,有重大過錯的客觀事實。
至於谷開來犯案時自控能力弱於常人。據報,有專家為她做過檢查,認為她神經衰弱,不時有被人逼害的想法。但她昨日出庭時,精神不錯,表現鎮定,沒甚麼跡象顯示她精神有問題。
而在檢舉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現,根據內地法規,面臨被判死刑的犯人,如果揭發可判刑10年或以上的重大犯罪,就有機會免死。
但到底谷開來檢舉了誰?涉及甚麼罪?法院沒有公開。有人就猜測,她可能檢舉丈夫薄熙來的貪腐行為。
分析認為,這些求情理由,如果在外國根本不成立。如果谷開來最終因而免死,只是反映當局有心放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