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首宗涉及人臉識別案件早前宣判。法院裁定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要求入場人士進行人臉識別是侵權,做法超出必要,不具正當性,事件亦引發私隱等問題的關注。
事發在去年四月,姓郭的當事人以1360元人民幣購買杭州野生動物世界雙人年票,原本只要指紋認證即可入園,但園方其後單方面改成人臉識別。
杭州富陽法院裁定動物園侵權,指做法超出必要,不具正當性,表明人臉識別技術不能濫用,動物園須刪除當事人辦理指紋年票時,提交包括照片在內面部特徵信息,並向當事人賠償1038元。
內地不少地方都裝有人臉識別系統。內地傳媒報道,廣東一些售樓處就是其中之一,主要用作監察中介糾紛。例如客人最初由中介A帶到地產公司,客人說要再考慮,之後再回來。但就由中介B接手,到底佣金應歸誰?這些售樓處稱,這個時候可利用人臉識別系統回看當時的情況來判斷。
人臉識別亦有被濫用,在內地網購平台,只要兩至十元不等就可買到過千張個人相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底就《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徵求意見,上周四截止。草案列明處理個人信息時,應當在對方充分知情前提下,自願、明確表示同意,而當事人亦有權撤回同意。
有律師認為,人臉識別技術應是一種選擇,而非強行使用。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公安機關或機場、證照查驗以外的一些地方、我們進出小區需要用人臉識別嗎?如果業主願意用,可以,沒問題。但同樣也會有業主不願意,不能用技術來裹挾人們選擇。」
有學者認為,個人信息一旦廣泛洩露,就很難控制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