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日本今次派遣是以《防衛省設置法》中的「調查研究」為依據,按例由內閣會議決定派遣活動結束後必須向國會報告,是日本2015年通過新安保法,賦予自衛隊更大活動範圍後,首次正式派遣部隊到海外。
遇到緊急情況時,可按《海盜應對法》等法律從情報蒐集任務,轉為海事警戒任務保護日本籍船隻。
共同社引述消息稱,政府當初是希望把保護對象擴大至跟日本有關的船隻,例如載有日本國民或向日本運送貨物的貨船,數目多達2400多艘,但最後基於國際海事法的規限而作罷,目前只能為210多艘掛上日本國旗的船隻護航,實際成效備受質疑。
國內反戰團體亦不滿派遣決定,數百人在首相官邸前示威,他們批評政府把「調查研究」擴大至海上警備行動,是蔑視憲法第九條,亦有反對的民眾批評政府不經國會批准,未有向國民充分說明下就決定派遣是藐視民主。
分折指,日本今次派遣決定是在伊朗和美國兩方壓力下,作出的折衷方案,既沒有得罪伊朗亦緩解了來自美國的壓力。
伊朗早已表明,如果日本加入美國牽頭的護航聯盟,將無法視日本為好友,長遠會影響兩國的石油貿易,同時亦有可能引發輿論對自衛隊角色的負評,進而影響修憲工作,但若完全忽視美國的護航行動呼籲,則會影響日美關係,很可能在駐日美軍費用分擔等問題上面臨更大壓力,今次以蒐集情報為名,派遣海上自衛隊到中東,某程度上已回應了美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