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日本政府在二次大戰後曾經實行優生保護法,強制身體有缺陷的人絕育,受害人數估計多達二萬五千人。參議院通過法案,向每名受害人賠償三百二十萬日圓,又稱會誠摯反省和深深致歉。
住在兵庫縣明石市,86歲的小林寶二和太太均是失聰人士,小林太太1960年懷孕期間被告知胎死腹中,在不知情下接受了墮胎和絕育手術,成為了優生保護法下的受害者之一。小林夫婦認為優生保護法有違日本憲法中,保障民眾懷孕和生育權利,於是聯同其他受害者入稟法院向政府索償。
日本二戰戰敗後糧食短缺並急需重建,政府在1948年起推行優生保護法,凡是有身體殘障、認知問題或心理疾病等需要強制接受絕育手術,優生保護法直至1996年才被廢除。這數十年間估計有多達二萬五千人被強制絕育。
繼眾議院後,日本參議院在周三一致通過《強制絕育救濟法》,向優生保護法的每名受害人一次性賠償三百二十萬日圓,相當於近二萬九千美元。
首相安倍晉三稱,優生保護法的受害人在身心上承受極大痛苦,政府會認真反省並由衷地表示歉意,安倍強調政府將盡最大努力,實現共生社會。
根據新法例,受害人有五年時間申請索償,由於當年強制絕育的審查草率,目前找到的絕育手術記錄只涉及約三千人,厚生勞動省會在夏季前後成立審查委員會,根據間接記錄、受害人申訴及醫生意見等判斷是否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