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在1995年頒布規定,縣級以上的領導幹部要申報收入,但是成效一直不理想。
國家行政學院副研究員仲武冠,在中央黨校的學習時報發表署名文章,分析現時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存在三大困難。
包括很難統計到,官員職位以外的收入、貪官收到的,可能是古董、金銀珠寶等,要折算價值有難度、另外不法收入不會存入官員的戶口,導致無法監管。
仲武冠總結時表示,從樂觀角度估計,可能需要十年時間,才能建立完善的內地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最近的廣東省,第十一次黨代表大會的報告提到,對官員的監督,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特別薄弱,所以廣東的領導幹部要做試點,財產申報後,要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接受民眾監督。
現時內地官員申報財產,只限個人,不包括其他家庭成員。申報內容提交給中紀委,公眾無法查閱,民間一直要求制定陽光法案,增加官員財產的透明度。
美國總統奧巴馬夫婦,近日申報了擁有近260萬至近830萬美元的資產。
美國有明確法例規定,公職人員都要申報所有收入和財產。他們的配偶和子女亦要申報,和給公眾查閱。虛報、漏報和遲報會受到民事追究,情況嚴重的話,可能會失去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