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西班牙奔牛節強姦案,五名疑犯早前被裁定強姦罪名不成立引起爭議。政府計劃修例收緊強姦罪的定義,如果無明確同意自願進行性行為,即屬強姦。
這五名男子涉嫌在前年西班牙奔牛節期間,於北部城市潘普洛納輪姦一名18歲女子,整個過程被犯人拍下,受害人表現沉默被動。
法院早前以她沒有明確拒絕為由,裁定五人只是犯下罪名較輕的性侵罪,各被判監九年,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法院被質疑判刑太輕,數以萬計民眾上街示威要求加重刑罰,促請政府修例加強保障女性。
根據西班牙法例,強姦罪必須涉及暴力或恐嚇。首相桑切斯近日決定修改強姦罪定義,未經受害人同意的性行為即屬強姦,即使受害人沒有說不,都意味受害人不願意,毋須證明受到威脅或暴力強迫。
有人權組織對政府的決定表示歡迎,但希望可以當局可以採取更多措施防止性暴力,並為受害者提供支援。
除了西班牙,英國和加拿大都在強姦罪的定義上採取相同原則,瑞典亦在本月初通過了類似的法例修正案以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