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案二審判決,李在鎔獲法院推翻部分控罪,改判監禁兩年半,緩刑四年,他即時獲釋。
49歲的李在鎔是三星集團實際掌舵人,他在去年二月中被捕,時隔近一年獲釋。他離開首爾拘留所時向記者表示,過去一年時間很寶貴,足以令他反省,他為自己沒有向公眾展示最好的一面致歉,出獄後他要去探望父親。
李在鎔被指行賄前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崔順實,去年八月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裁定行賄和非法轉移資產等五項罪名成立,判監五年,他提出上訴。
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裁決中,認定三星電子贊助崔順實女兒向她提供馬術訓練,構成行賄罪,維持一審判決,但非法贊助崔順實掌控的機構及轉移資產等控罪均被推翻,李在鎔的律師說他會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