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維權律師江天勇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在湖南長沙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為江天勇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囚兩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又指江天勇不會上訴。
湖南長沙中級人民法院在微博發布宣判過程,江天勇在庭警押解下出庭聽取判刑。
法院認為江天勇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發布大量言論攻擊、詆毀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及國家法律制度,並多次到境外參加推翻國家政權的培訓,向境外反華勢力申請資金支持。
法院指,2013年,江天勇和一些律師成立「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以維權為「幌子」,炒作國內熱點事件;通過另一名維權律師周世鋒等案件肆意歪曲事實,煽動他人在公眾場所非法聚眾滋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另外,又指江天勇透過在網上發布文章、接受境外媒體採訪,抹黑國家政權機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考慮他在歸案後如實供述,當庭認罪、悔罪、採納辯護人從輕處罰的意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江天勇是內地維權律師,去年12月他到長沙探望709大搜捕案中被捕律師期間被公安監視居住,之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在今年8月開庭審訊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