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台灣,軍艦金江艦去年誤射飛彈擊中漁船,造成一死三傷的案件一審判決,三名涉案軍人業務過失致死罪成,被判囚一年兩個月至兩年。
案發在去年七月,台灣軍艦金江艦在高雄左營基地準備實施部隊操演測考,但錯誤發射一枚雄三飛彈,擊中當時在澎湖海域的漁船翔利昇號,船長黃文忠死亡,另有三名船員受傷。
案件周六在高雄地方法院經近一年審理後一審宣判,三名被告官兵業務過失致死罪成判囚,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就不成立。
判決書指出,案發當日,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未注意取下飛彈實彈上的火線安全接頭,又未將飛彈的作戰模式改為訓練模式,還擅自離開戰情室崗位,所負責任最重,判刑兩年。
之後中士高嘉駿在作戰模式下獨自錯誤按鍵,發射一枚雄三飛彈,他事後坦誠犯錯,判監一年六個月。
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就明知當天測考只需一枚飛彈,但將全部四支火線交予陳銘修,被判囚一年兩個月。
合議庭指,是考量三人過失程度輕重和是否認罪等因素量刑。
三名被告可以上訴,國防部事後發表調查報告,指事件是由多項人為疏失引致,包括高層軍官督導不周。家屬事後向海軍司令部要求賠償,獲賠歷來最多的接近三千五百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