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英國最高法院就脫歐程序上訴案裁定政府敗訴,政府必須國會投票批准,才可啟動脫歐程序。文翠珊政府會在數日內向國會提交立法草案,尋求國會批准政府如期在三月底前展開脫歐。
英國最高法院以大比數駁回政府上訴,政府必須以法案的形式獲得國會批准,才能啟動脫歐程序。
法院認為隨着英國脫歐,將要修改英國和歐盟的共同法例,會影響國民的權利,有必要先經國會表決,但毋須諮詢蘇格蘭、威爾士及北愛爾蘭的議會。
政府表示會尊重法院的裁決,首相文翠珊強調今次裁決不會影響三月底前展開的脫歐時間表。
脫歐事務大臣戴德偉表示,政府會在數日內尋求國會立法,讓政府有法律權力在三月底前啟動脫歐。
今次裁決意味啟動脫歐程序的主導權落在國會手中,外界之前已估計,政府會將法案盡量簡短,以免反脫歐陣營提出大量修訂。
由於法案需要上、下議院一致同意才能開始脫歐,分析指出今次裁決有可能打亂文翠珊的脫歐時間表,因為法案在國會定必遭到留歐派議員阻撓。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蒂默曼斯指,英國政府脫離歐盟前,不可與其他國家簽署雙邊貿易協議,只能進行談判,一旦要延遲啟動脫歐,很可能會阻礙文翠珊政府為徹底退出歐盟作準備,難以尋求與美國及其他國家達成貿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