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南韓首爾地方法院駁回獨立檢察組要求逮捕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申請,檢察組對這項決定深表遺憾。
法院是在今早凌晨四時五十分作裁決,駁回檢察組的逮捕申請,李在鎔隨即獲准離開看守所。法院指,檢察組提交的申請理據,包括對李在鎔的指控陳述、具體佐證及相關調查內容等都難以構成逮捕理由,所以不予批准。
李在鎔周三到法院接受四小時聆訊後,被送往看守所等候法院裁決。
檢察組指,三星集團前年將旗下兩間子公司合併,48歲的李在鎔涉嫌向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崔順實提供資金援助,以換取政府支持,涉及的行賄金額達430億韓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