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709大抓捕事件相關案件連續第四天在天津審理,維權人士勾洪國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監三年,緩刑三年。勾洪國表示,自己被西方所謂的民主思想蒙蔽,被境外敵對勢力和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對自己的行為感悔恨,他表明絕不上訴。
勾洪國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天津第二中院判監三年,緩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勾洪國認罪悔罪,與前三名被告一樣,他表明不會上訴,勾洪國還感謝當局過去一年,在案件偵辦期間的幫助。
控方指,勾洪國受胡石根影響,有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思想,2014年3至4月受對方指派,到境外參加由分裂分子參與,具有反華性質的培訓,接受推翻政權思想和方法訓練,勾洪國其後返回北京,向胡石根匯報培訓內容。
控方又指,勾洪國炒作熱點案件,利用輿論煽動民眾仇視政府,13年底江蘇蘇州發生一宗傷人案,勾洪國到被告家中聲援和合影,鼓吹被告為抗暴英雄,相片轉載境外反華網站,造成惡劣的政治影響。傷人案去年開庭前,他又在網上惡意炒作,煽動不明真相的人非法聚集滋事,對抗政府。
法院認為勾洪國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的危險,因此判緩刑,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