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歷時三年半的南海仲裁案在香港時間下午有仲裁結果。菲律賓今次是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南海爭議提出仲裁,中國在締約時已和其他締約國一樣,依據權利提出不接受就海洋劃界及歷史所有權的仲裁,因此中國堅持仲裁法院是越權。
而美國過去亦有不遵守國際法院判決的前科,成為北京態度強硬不接受裁決的原因。
自從菲律賓向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提出南海仲裁案以來,中國一直強調這個立場。
法律界人士認為北京態度如此強硬,除了有法律原因,亦有美國的先例可循。
在上世紀80年代,尼加拉瓜政府曾向荷蘭海牙國際法院對美國提出起訴,指華府資助游擊隊意圖推翻尼加拉瓜政府,但美國指法院沒有管轄權缺席大部分庭審,亦拒絕承認尼加拉瓜勝訴的裁決。
事件提升到聯合國層面,美國運用否決權否決要美國遵守裁決的安理會決議案。
雖然美國這宗案件涉及的是國際法院而非常設仲裁法院,亦不涉及海事權益,但有報道指中國官員曾積極研究美國這宗事件,作為回應的參考。
至於菲律賓賴以提出仲裁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值得注意的是第298條,賦予締約國提交排除性聲明的權利,表明在特定情況下不接受強行仲裁程序。
好像英國的聲明,就表明英國對福克蘭及直布羅陀擁有主權,拒絕阿根廷及西班牙對這兩個地方的領土主張。
而中國06年提交的聲明就指出,不接受就海洋劃界及歷史性所有權接受強制仲裁程序。
雖然菲律賓表明今次仲裁不涉及海洋劃界,但不為北京接受。
而中國近日發動的輿論攻勢亦強調常設仲裁法院審理案件是越權,加上美國至今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員國,更令北京認為,除了法理上亦搶到道德高地,回擊以美國為首的陣營在南海仲裁案上對北京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