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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結束,與會代表通過《巴黎協議》,訂明要將全球溫度升幅限制在攝氏兩度以內,並要在本世紀下半葉,達成人類排放的溫室氣體可以由自然全部吸收的目標。不過有環保組織批評,並非整份協議都有法律約束力,質疑對人類下一代未必起到保護作用。
為期兩星期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延長會期超過一天後,終於達成最終目標。
《巴黎協議》長31頁,是自97年《京都議定書》後,首份獲國際社會接納應對候變化的協議。協議要求各國將全球平均溫度升幅控制在攝氏兩度以內,並努力朝向控制升幅在攝氏1.5度以內的目標,被視為是受全球暖化最嚴重的島國的勝利。
《巴黎協議》又要求各國在本世紀下半葉,實現人類排放溫室氣體能夠由大自然全面吸引的目標。有科學家認為,這意味著人類社會屆時要將碳排放減至零。
協議同時設立機制,在2023年檢討減排成效,此後每五年評估一次。
另外協議又訂明,發達國家需要維持每年提供一千億美元的目標,協助其他國家應付氣候變化及發展綠色能源,並在2025年制訂新援助目標。
代表中國等77個發展中國家的南非環境事務部長莫萊瓦形容,協議平衡各方利益,但強調現在只是減排之路的開始。
不過尼加拉瓜的代表批評《巴黎協議》不夠全面,認為富裕國家應增加減排力度。
歐盟代表就促請各國落實協議,在下次氣候變化會議召開時,令國際社會見到實質進步。
不過有環保組織批評,雖然協議規定各國要提交減排目標,但在達成目標上,卻沒有法律約束力,未能為人類未來子孫起保護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