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被認為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心腹的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及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受賄及濫用職權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和十三年,他們都表示不會上訴。
蔣潔敏的案件,在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控罪指他在2004年至13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項目建設、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受賄超過一千四百萬元人民幣,又無法說明他的巨額財產來源。在2004至08年間,受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指使下,違反規定,為他人經營活動提供幫助,令國家利益招致特別重大損失。
法院裁定蔣潔敏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濫用職權罪,三項罪名成立,數罪並罰,判處他有期徒刑十六年,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人民幣。
而李春城,湖北咸寧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指他在1999至2012年間,利用成都市委書記四川省委副書記等職務的便利,為他人牟利,收受賄款近四千萬元人民幣,又在2001至11年間違規,為他人在經營活動中,提供幫助,造成公共財產損失,超過五億七千多萬元人民幣。
法院基於李春城自首,加上過往有重大立功,從輕處罰,判處他有期徒刑十三年,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人民幣,他與蔣潔敏都不會提出上訴。
60歲的蔣潔敏是中共十八大後,第一名落馬的中央委員,長期在中石油集團任職,據稱是周永康的石油幫成員之一。他被指曾指示中石油高層向國資委虛報遼河油田無油可採,需要廢棄,其後以低價將油田賣給周永康的兒子,令周家賺取暴利。
而59歲的李春城,是周永康的舊部屬,在周永康還是四川省委書記時,李春城獲提拔任成都市長,他被指向周家的石油系統及四川的生意投資,輸送龐大利益。
周永康已在今年六月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被判無期徒刑。